关于进一步加强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管理
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常发改〔2009〕248号
各辖市、区发改局(经发局),市有关部门: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投资传〔2009〕86号和苏发改投资传〔2009〕91号明电下发紧急通知,就如何按照国家发改委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市领导也就这项工作作了重要批示。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按照省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对所属项目进行一次自查,并于6月3日前将自查汇总情况和各项目《进展情况表》报送我委。
联系人:庄昱磊、吴骏;电话:85681102;传真:85681101;邮箱:wujun3567@sina.com。
附件:1、苏发改投资传〔2009〕86号明电
2、苏发改投资传〔2009〕91号明电
3、中央新增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表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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