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华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瓶级聚酯项目的上报请示》(常开经计〔2012〕192号)及随文报送的项目申请报告和节能评估审查意见等附件收悉。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1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外资〔2008〕177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优化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产业布局,同意实施年产60万吨瓶级聚酯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华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新北工业园,S338省道以南、桃花港路以西,用地面积274亩。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该项目新建生产车间、专用仓库、污水处理站等建(构)筑物面积97447平方米,新建年产30万吨(单线)聚脂生产线2条,配套建设固相聚合增粘装置(SSP)2条。引进浆料调配槽搅拌器、空气冷却风机等进口设备64台(套),购置PTA称量装置、塔顶空冷器、热媒循环泵等国产设备594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0万吨瓶级聚酯切片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期为19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66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2236万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44,下同),其中:工程建设投资868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5925万元,含进口设备用汇2050万美元),铺底流动资金98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311万元)。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解决。
五、节能。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和我委出具的节能评估审查意见(常发改行服〔2012〕57号),落实相关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六、环保及其他。请严格按照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同时,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等相关工作。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为:市规划局新北分局2009年6月23日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常规(新)字2009第093号〕;市国土资源局2009年12月24日与华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4112009CR0141);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环评批复(苏环审〔2012〕69号)。
八、该项目在办结各类相关手续并且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08号)等有关要求后,方可开工建设。
九、本核准文件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如项目建设地点、投资方或股权结构、投资总额、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等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必须报我委重新核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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