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龙游路(中吴大道~河滨东路)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龙游路(中吴大道~河滨东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11〕32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高道路通行水平,满足居民交通出行需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市铁路建设处实施龙游路(中吴大道~河滨东路)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北起中吴大道,南至河滨东路,道路全长814米,其中:中吴大道至夏雷路段,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30米,本期先行实施道路宽24米,标准横断面为3米人行道+18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夏雷路至河滨东路段,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42米,标准横断面为6米绿化带+4米人行道+22米车行道+4米人行道+6米绿化带。
2、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智能交通、公交站台、路灯、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指标
1、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荷载标准为BZZ-100KN;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路面类别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
2、各类管线按各相关专业规范实施。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3611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964万元,道路、绿化等工程投资2448万元,共计3412万元,资金来源由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给水、污水、燃气、通讯等管线工程投资199万元,资金来源由各相关专业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1〕118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100063号),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服〔2011〕78号)。
六、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细化征地拆迁方案,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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