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小霍家村地块配套绿化(B地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小霍家村地块配套绿化(B地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11〕31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绿化布局,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由你局下属市政工程管理处实施小霍家村地块配套绿化(B地块)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清潭路与白云南路交叉口西南侧,规划用地面积8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征收、土方工程、绿化工程、园林工程等。
1、土方工程,整理地形8400立方米;
2、绿化工程,新种乔木1170株、灌木420株、地被6720平方米;
3、园林工程,设置条石座椅6座、树池座椅10座,铺装园路894平方米;
4、同步实施景观照明等配套设施。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4713万元,其中:房屋征收费4032万元,绿化工程等投资681万元。资金来源由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1〕83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100047号),市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环表〔2011〕47号)。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认真做好房屋征收和居民安置工作,进一步优化绿化方案,控制工程投资,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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