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江苏集团公司兰陵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改建仓库消防改造项目立项的申请》(常外运字〔2011〕14号)和项目申请报告及节能登记表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生产型服务业发展,提升仓储物流经营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公司实施仓库消防改造项目。
二、该项目按照仓储消防设计规范要求,对购置的位于龙城大道1869号现有2幢厂房进行改造,建筑面积1464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防火分区面积按每间不超过3000平方米进行分隔;钢结构刷防火涂料;增设自然排烟窗;敷设消防给水管道;安装应急照明系统等。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五、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消防等相关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严格加强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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