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报批常金大桥互通匝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交计〔2011〕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G312与S340相互间交通转换问题,改善凌家塘市场和新阳光食品城周边区域的交通出行条件,原则同意由你局下属市公路管理处实施常金大桥互通匝道建设工程。
二、该工程包括新建和改造A、B、C、D等4条匝道。
1、新建A、B匝道2条,分别位于S340南北两侧,匝道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均为16米,标准横断面为2米人行道+12米车行道+2米人行道,其中: A匝道与凌家塘市场相邻,匝道全长502米;B匝道与新阳光食品城相邻,匝道全长524米。
2、改造C、D匝道2条,C匝道利用S340部分道路,起自西绕城高速公路西侧,终点接G312,匝道全长640米;D匝道以规划红绿灯为界,北侧利用规划道路一部分道路,南侧利用规划道路四部分道路,匝道全长255米。
3、同步实施交通标志标线、波形粱护栏、视线诱导装置、路灯等配套设施。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154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435万元,其它费用8160万元,基本预备费949万元。资金来源由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1〕80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100037),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服〔2011〕52号)。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细化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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