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大成纺织集团公司地块南侧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常建〔2011〕16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老京杭大运河滨河景观,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大成纺织集团公司地块南侧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市铁路建设处负责实施。
二、该工程位于老京杭大运河北侧、大成纺织集团公司地块南侧、同安苑东侧、和平北路西侧,呈条状沿老京杭大运河北侧分布,宽30米,规划绿化面积1093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方工程、驳岸工程、园林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等,同步实施相应的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117万元,资金来源由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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