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漕上路(五一路~武进区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批漕上路(五一路~武进区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常建〔2011〕13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东大门建设,完善区域路网格局,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发展,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漕上路(五一路~武进区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方案,并由你局下属铁路建设处实施该工程。
二、该工程西起五一路,东至武进区界,全长284米,一般路段红线宽40米,为城市主干路。道路跨越政新河处新建桥梁1座。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智能交通、路灯、公交站台及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2514万元,资金来源由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各相关专业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认真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规范要求编制,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保证建设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五、本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该批文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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