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40MW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
扩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报请同意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扩建240MW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武发改〔2011〕104号)收悉。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由香港顺风光电国际有限公司投资成立,拟于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现厂区内(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湖路99号)扩建4条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40MW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的生产能力。项目匡算总投资7266万美元,建设期限1年。
经我委初审,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你局可按照《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2号)等规定,指导该公司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该函件非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不具有任何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效力。
特此函告。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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