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车集团戚墅堰机车车辆厂:
你厂报来的《关于戚机厂科技人员公寓项目核准的请示》(戚厂〔2011〕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解决你厂新就业科技人员的住房困难,原则同意你厂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科技人员公寓项目。
二、该项目为公共租赁住房,位于戚墅堰区工房区,革新河东侧、厂区生活主干道南侧、戚大街北侧,规划用地面积4700平方米。
三、该项目新建12层(局部6层)科技人员公寓楼1幢,总建筑面积162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930平方米,约370间公寓式集体宿舍;地下建筑面积281平方米,为消防水池等。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地面停车场及水、电、气等配套设施。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46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167万元,其他费用298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厂自筹解决。
五、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同意戚机厂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批复》(常戚政〔2011〕25号)、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1〕41号)、市规划局出具的《戚机厂科技人员公寓项目规划选址建议位置图》、戚墅堰区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
六、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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