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天宁区政府地块配套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常建〔2010〕29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周边区域人居环境,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天宁区地块配套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实施。
二、该工程位于晋陵南路东侧、陵西路南侧、天宁区政府地块北侧,规划用地总面积1930平方米,由规划河道分为南北两块,其中规划河道北侧绿地面积690平方米,规划河道南侧绿地面积124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方工程、绿化工程等。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59万元,资金来源由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