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华盛机械厂地块配套道路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华盛机械厂地块配套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11〕9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满足该地块周边居民交通出行需求,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市政工程管理处实施华盛机械厂地块配套道路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南起清潭路,北至地块北侧清潭六村南门,道路全长263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2米,标准横断面:1.5米人行道+9米车行道+1.5米人行道。
2、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智能交通、路灯、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荷载标准为BZZ—100KN;设计车速为20公里/小时;路面类别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
2、各类管线按各相关专业规范实施。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3060万元,其中征地拆迁、道路、绿化等工程投资3030万元,由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给水、污水、通信等管线投资30万元,由各相关专业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1〕12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100003)、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服〔2011〕22号)。
六、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