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南大街交通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常建〔2011〕8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解决南大街区域现状交通拥堵、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满足居民出行需求,确保行人生命安全,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市政工程管理处实施南大街交通整治工程。
二、该工程新建人行过街通道2处,同步实施相应的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2101万元,资金来源由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专业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一步加强现状调研,认真做好多方案比选、公众意见征询等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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