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北大街东侧地块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常建〔2010〕29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市中心区道路网络,提高区域交通服务水平,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北大街东侧地块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实施。
二、该工程包括两条道路,均为城市支路。其中规划道路一西起北大街,东至化龙巷,道路长248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6米;规划道路二北起东横街,南至规划道路一,道路长179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2米。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智能交通、路灯、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498万元,其中规划道路一工程投资296万元,资金来源由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各相关专业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规划道路二工程投资202万元,资金来源由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正方置业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做好与相关部门及企业的衔接工作,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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