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永宁北路(飞龙东路~龙城
大道)大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永宁北路(飞龙东路~龙城大道)大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常建〔2010〕301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永宁北路现状道路破损老化等问题,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永宁北路(飞龙东路~龙城大道)大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实施。
二、该工程南起飞龙东路,北至龙城大道,长901米,一般路段红线宽20米,为城市次干路。同步实施相应的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2537万元,资金来源由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各相关专业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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