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兰陵片旧城改造开发项目04地块工程重新核准的批复
江苏九洲投资集团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兰陵片旧城改造开发项目04地块工程核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兰陵片旧城改造开发项目曾经我委常发改〔2007〕446号和常发改〔2008〕488号文核准并调整部分事项。鉴于目前该项目01地块工程在建而其它地块尚未开工的现状,项目内原兰陵影剧院南侧地块于2009年12月24日重新进行了挂牌出让,重建返还的医院建设内容取消,配建的派出所选址改变,建设方案发生重大调整且原核准文件已过有效期等情况,经研究,现就兰陵片旧城改造开发项目04地块(即常发改〔2007〕446号文中所述西南地块)工程重新核准,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旧城改造,根据你公司和市国土局于2010年12月10日签订的该项目用地补充协议,市规划局2010年8月31日审定的“劳动新村及周边(04地块)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天宁区环保局出具的常天环(开)准字〔2010〕第11001号环评意见等,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申报的《兰陵片旧城改造开发项目04地块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实施04地块工程。
二、04地块工程用地面积1.644公顷,主要建设2幢底商高层住宅楼、农贸市场和商业楼,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地上总建筑面积74694平方米,其中:普通住宅57687平方米,农贸市场6000平方米,商业及公建用房11007平方米。另外配套建设二层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7546平方米。
三、04地块工程估算总投资3550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1863万元,土地及拆迁费用9419万元,其他费用4222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其它相关事项仍按原项目核准文件(常发改〔2007〕446号和常发改〔2008〕488号)相关要求执行。
五、请你公司注意协调好项目外部关系,妥善处理好可能产生的矛盾和相关问题。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
六、本核准批复有效期2年。该项目的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方案、总投资和股权结构等若有调整,本批复自动失效,必须报我委重新确认或核准。
特此批复。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