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辽河路(春江路~龙江路)
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你局“关于辽河路(春江路~龙江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上报请示”(常开经计〔2010〕374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高你区交通服务水平,完善城市路网,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辽河路(春江路~龙江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该工程西起春江路,东至龙江路,道路全长约3082米,其中:春江路~玉龙路段,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30米,玉龙路~龙江路段,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40米,为城市主干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绿化、地下管线及相应的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9243万元,资金来源由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预审、环评等相关前期手续,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该批文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未履行完各项法定基本建设程序,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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