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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西林路(怀德南路~中吴大道)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18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345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07-19 公开日期:2010-07-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完善城市路网,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提高周边区域交通整体服务水平,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西林路(怀德南路~中吴大道)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0]345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西林路(怀德南路~中吴
大道)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0〕345号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批西林路(怀德南路~中吴大道)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常建〔2010〕171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路网,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提高周边区域交通整体服务水平,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西林路(怀德南路~中吴大道)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该工程北起怀德南路,南至中吴大道,道路全长1187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20米,为城市支路。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 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智能交通、公交站台、路灯、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匡算总投资7175万元,资金来源由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城西地区综合改造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规划、用地、环保等相关前期工作,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同时,做好和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结合近远期规划,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并做好拆迁安置工作。
  五、本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该批文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未履行完各项法定基本建设程序,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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