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青龙西路北侧龙城大道西侧 地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0〕321号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你局“关于呈报青龙西路北侧、龙城大道西侧地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房发〔2010〕47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住房保障体系,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效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市区住房保障规划(2007年-2011年)》、《关于加快推进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区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2010年六十项重点工程(工作)》等文件精神和市政府意见,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青龙西路北侧龙城大道西侧地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该项目用地东至龙城大道、南至青龙西路、西至规划安置房用地、北至规划中学用地,用地面积约4.68公顷。主要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约1740户,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40153万元,资金来源由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公共住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你们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用地、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认真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须进一步明确项目的具体范围、建设内容和方案,按规范编制投资估算,并对资金筹措方案作进一步落实。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项目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在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并办理完毕规划、用地、环保、建设等各项法定手续后,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