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万福路S12地块 改造开发项目9号商办综合楼 工程(三期)核准的批复 常发改〔2010〕317号 江苏嘉城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万福路S12地块改造开发项目9号商办综合楼工程(三期)申请核准的请示”和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万福路S12地块改造开发项目9#商办综合楼工程(三期)申请报告》文本等项目资料收悉。万福路S12地块改造开发项目曾于2008年3月经我委以常发改〔2008〕106号文核准,核定项目总用地面积2499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54978平方米。现该项目一、二期8幢住宅楼及部分商业等公建配套在建,9号商办综合楼工程(三期)尚未开工建设。鉴于该项目原核准批复已超过2年有效期,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等法规精神,经研究,现对三期9号商办综合楼工程重新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与市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6月8日签订的“补充协议”等,原则同意你公司按《项目申请报告》所述的原项目核准方案,实施万福路S12地块改造开发项目9号商办综合楼工程(三期)。 二、在万福路S12地块改造开发项目满足项目整体容积率控制要求的条件下,核准9号商办综合楼工程(三期)用地面积1691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59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92平方米。 三、核准9号商办综合楼工程(三期)估算总投资31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180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1636万元,其它费用383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项目核准相关文件有: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规划局2008年2月26日审定的《万福路S12地块规划建筑总平面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7出字第101号)及其补充协议、市环保局2008年3月3日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环表〔2008〕14号)等。 五、请你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 六、万福路S12地块改造开发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方案、总投资和股权结构等均不作调整,相关事项仍按照常发改〔2008〕106号文要求执行,整个项目应按要求于2012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 七、本核准批复有效期2年,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延期,逾期则不得再据此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该项目的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方案、总投资和股权结构等若有调整,本批复自动失效,必须报我委重新确认或核准。 特此批复。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