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钟楼区儿童康复庇护 中心易地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0〕71号 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钟发改〔2010〕5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省政府实事工程建设的有关精神,提高钟楼区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基础设施水平,满足钟楼区残疾儿童康复庇护的要求,同意钟楼区残疾人联合会实施钟楼区残疾儿童康复庇护中心易地改扩建工程。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其中装修改造1000平方米,扩建20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用房500平方米,康复训练用房400平方米,活动用房200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100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970万元,其中房屋购置、扩建改造费用400万元,设备设施费用300万元,设计勘察、装潢费用220万元,其他费用50万元。资金来源由钟楼区残疾人联合会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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