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体育馆维修改造 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2010〕68号 市体育局: 你局常体发〔2010〕3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清潭体育馆扩初建筑设计方案》。 二、核定该工程建设内容为:体育馆屋面钢架加固5000平方米,屋面板更换5000平方米,更换木地板1250平方米,场馆座椅更换5000座,内部装修改造10000平方米,空调、音响等配套设备维修改造;训练馆屋面板更换及网架加固1500平方米,更换木地板1000平方米;扩建辅房415平方米。 三、核定该工程概算总投资2850万元,其中维修改造费用2520万元,其他费用330万元。资金来源除2009年市财政安排1450万元外,其余由你局和市财政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按规定报批开工报告,争取工程尽早实施。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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