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玉龙路(玉兰路~运河路段) 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9〕613号 市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批玉龙路(玉兰路~运河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常建〔2009〕388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沟通老京杭运河南北交通,提高区域交通整体服务水平,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玉龙路(玉兰路~运河路段)工程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北起运河路,南至玉兰路南侧现状道路,长401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40米,为城市主干道;道路两侧各布置20米宽绿化林带。 2、玉龙路跨老京杭运河处新建跨径54(16+22+16)米简支板梁桥1座。 3、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智能交通、路灯、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3232万元,资金来源由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钟楼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相关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在下阶段工作中,加强与规划、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的衔接,保证项目建设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抓紧履行土地预审、环评等相关手续,并落实项目法人和资金筹措方案。在此基础上,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该批复仅作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该批复进行招投标工作,项目须待各项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正式实施。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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