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西林街道居民之家 (文化艺术中心)、西林社区服务中心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9〕318号
钟楼区发改局: 你局钟发改[2009]7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意西林街道实施西林街道居民之家(文化艺术中心)、西林社区服务中心项目。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其中居民之家(文化艺术中心)2800平方米,主要功能:社区卫生服务用房640平方米,残疾人服务用房500平方米,健身活动用房800平方米,计生服务用房360平方米,演艺中心5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2700平方米,主要功能:社区事务受理及议事用房1360平方米,党员活动中心420平方米,就业指导培训用房420平方米,多功能会议用房500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580万元,其中土地及拆迁费用520万元,建安费用900万元,其他费用160万元。资金来源由西林街道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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