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发改〔2009〕312号
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批调整2009年老城区公厕改造提升项目建议书的函”(常城管〔2009〕4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委于2009年3月以“常发改〔2009〕110号”文批复了你局申报的《2009年度老城区公共厕所增建和改造项目建议书》,核定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公共厕所4座,改造城市公共厕所60座,改造涉农街道公共厕所185座。鉴于项目内4座新建厕所选址困难等实际情况,原则同意该项目调整建设内容。 二、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主要涉及新建的公共厕所,由新建4座调整为新建2座。具体为:取消原方案中青龙路与青龙西路交叉口、延陵东路与青洋中路交叉口、南童子河西侧绿化带内等位置的3座固定公厕;在东方西路与青洋路交叉口位置增加建设1座固定公厕;原怀德路与龙江路交叉口西北角位置的移动公厕调整为在该交叉口西南角绿地内建1座固定公厕。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调整为4304万元。 四、其他事项仍按我委“常发改〔2009〕110号”文执行。 五、请按调整后的方案,办理相关前期手续,并编制项目可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特此复函。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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