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鼎泰路(规划道路~飞龙 中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9〕223号 市建设局: 你局常建〔2009〕112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路网,满足居民交通出行需求,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条件,美化城市环境,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鼎泰路(规划道路~飞龙中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工程主要内容 1、该工程南起城际铁路北侧规划道路,北至飞龙中路,长260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20米。 2、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讯、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路灯、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投资1249万元,由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各专业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手续,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该批复仅作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该批复进行招投标工作,项目须待各项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正式实施。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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