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戚墅堰区幼儿园 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9〕181号 戚区发改局: 你局常戚发改[2009]3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沪宁城际铁路建设需要,整合戚区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水平,同意戚区幼儿园实施戚墅堰区幼儿园迁建工程。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826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教室、活动用房、供应用房、辅助用房等,另建游戏场地8块。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493万元,其中前期费用215万元,建安费用1949万元,其他费用329万元。资金来源除拆迁补偿款1500万元外,其余由戚区教育文体局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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