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发改〔2008〕524号
市教育局: 你局常教计〔2008〕36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由于西藏民族中学现校址位于江苏技术师范学院规划用地范围内,为合理配置资源,培养优秀人才,促进民族团结,同意你局按规划实施西藏民族中学迁建工程。 二、该工程总建筑面积18041平方米。其中教学及办公用房6718平方米,学生宿舍5278平方米,食堂2637平方米,体育馆3119平方米,辅助用房289平方米。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6600万元,其中征地费用3000万元,建安费用2700万元,设备费用180万元,前期及勘察等费用120万元,基本预备费180万元,其他费用420万元。资金来源由江苏技术师范学院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布。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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