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戚机厂工房区环境综合 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8〕268号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2008年“经济、民生、环境”方面重点突破30项工作》(常政发〔2008〕40号)文件精神,为改善戚机厂工房区居住环境面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市物业管理中心组织实施戚机厂工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二、该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整治范围主要为:戚机厂工房区中除将拆迁改造或拆除房屋以外的约140幢老住宅楼,约涉及39.4万平方米建筑。其中:南区51幢楼174个单元15.2万平方米建筑,北区89幢楼293单元24.2万平方米建筑。整治内容主要为:房屋修缮、地坪设施整修、绿化优化、配套设施整治、外墙粉刷等。 三、该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680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局按市政府和戚区政府协调确定方案筹措解决。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五、请你局协助并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加强与相关项目的协调衔接,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控制好项目投资总额,并做好工程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争取尽早完成该为民办实事项目,发挥效益。 特此批复。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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