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调整戚墅堰区 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计划的批复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委常发改〔2008〕205号文批准戚墅堰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建筑面积13905平方米,总投资7000万元。现根据区域卫生资源整合需要及医院改扩建后整体效益发挥等因素,同意调整该项目建设计划。 二、该工程总建筑面积调整为3669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 1.门急诊楼,建筑面积13981平方米。其中门急诊用房6450平方米,血液及体检中心2150平方米,行政及教学用房2150平方米,地下停车及设备用房3231平方米。 2.住院大楼,建筑面积22710平方米。其中住院用房14300平方米,手术用房1800平方米,ICU及CCU病房1300平方米,辅助用房135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3960平方米。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调整为12000万元,其中拆迁等前期费用1055万元,建安费用9812万元,设备费用683万元,不可预见费450万元。资金来源由戚区财政拨款5000万元、医院自筹7000万元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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