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8年老住宅小区 单元楼道整修改造工程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8〕227号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2008年“经济、民生、环境”方面重点突破30项工作》(常政发〔2008〕40号)文件精神,为改善城区老居民住宅楼公共楼道条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原则同意你局组织实施2008年度老住宅小区单元楼道整修改造工程。 二、2008年度整治范围主要为:天宁、钟楼、戚墅堰三区内朝阳一村、建材新村、新民里、清凉新村、林园新村、县北新村、机械新村、航运宿舍、牌楼巷20弄、车站路、河苑二村等老住宅小区中167幢老住宅楼内的约390个设施简陋破损的公共单元楼道。整治内容主要为:楼梯扶手、楼道墙面、楼道窗户、楼道照明和楼道公共设施等的整修。 三、2008年度整治项目估算总投资1200万元,资金由市城建集团筹集,由你局按工程进度向市建设局申请拨付。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五、请你局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加强与相关项目的协调衔接,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做好工程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争取尽早完成该为民办实事项目,发挥效益。 特此批复。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