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变更中吴大道(荆川路—常金路) 城市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设主体的批复 常发改〔2008〕214号 来文收悉。我委曾以常发改〔2006〕112号《关于常锡路(玉龙路—邹傅路、荆川路—兰陵路)城市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常发改〔2006〕113号《关于常锡路(邹傅路─荆川路)城市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同意市政工程管理处、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城西地区综合改造有限公司实施常锡路城市化改造工程。为更为规范、有效地推进该项目实施,经研究,原则同意对该项目中吴大道(荆川路—常金路)路段工程建设主体进行变更。其中中吴大道(荆川路—邹傅路)城市化改造工程建设主体由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城西地区综合改造有限公司变更为市铁路建设处,中吴大道(邹傅路—常金路)城市化改造工程建设主体由市政工程管理处变更为市铁路建设处。其余有关事项按原可研批复执行。 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其它变更手续,尽快组织项目建设实施。 二○○八年六月四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