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由于西藏民族中学现校址位于江苏技术师范学院规划用地范围内,为合理配置资源,培养优秀人才,促进民族团结,同意你局实施西藏民族中学迁建项目。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其中教学、办公及生活服务用房6802平方米,学生宿舍4800平方米,体育馆2398平方米,另建200米塑胶田径场一片。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征地费用3000万元,土建费用2700万元,前期费用120万元,设备费用180万元。资金来源由江苏技术师范学院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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