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为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街道老龄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同意永红街道为民村委按规划实施惠民老年乐园项目。
二、该工程总建筑面积6337平方米。其中老年公寓面积3000平方米,老年康复健身活动用房1837平方米,厨房、餐厅等配套用房1500平方米。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900万元,其中规费、拆迁等前期费用215万元,土建费用507万元,水、电等配套工程费用145万元,其他费用33万元。资金来源由为民村委自筹解决 。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布。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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