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青龙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解决原青龙医院因城市拆迁而租房过渡的实际困难,同意青龙街道结合本地区老年服务设施的建设,实施青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二、该项目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及住院用房5000平撹米,老年康复中心用房3000平方米。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553万元。资金来源由青龙街道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布。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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