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发展群众体育运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增强人民体质,同意永红街道办事处按规划实施永红街道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其中室内乒乓球、羽毛球、壁球、健身、柔道、棋牌等活动场所13000平方米,室外篮球、网球场地1000平方米,生活设施配套用房2000平方米,地下车库4000平方米。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地上物补助及拆迁费用300万元,设计、勘察等费用150万元,建安费用2500万元,内外装修费用550万元。资金来源由永红街道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布。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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