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理想中学办学条件,完善学校教学用房及相关辅助设施,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原则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建设理想中学教学综合用房项目。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9376平方米,其中教学综合楼面积15600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1740平方米,地下室3776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5962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单位自筹及争取银行贷款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七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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