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你院成教功能,满足学院开展成人教育及岗位培训等各类非学历教育工作需要,同意你院按规划在竹林校区保留地块内新建教学辅助用房。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食堂、浴室、实验及其他辅助用房。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13万元,资金来源由你院自筹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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