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同意你局下属绿化管理指导站按市规划局2006年7月13日签发的“新闸公园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新闸公园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玉龙路以东、飞龙路以南、新庆路以西、新龙路以北范围内。规划用地面积1277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岸处理、土方工程、园林工程、建筑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等。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7688万元,其中征地费用2000万元,工程及其他费用5688万元,资金来源由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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