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推动戚区老年事业发展,完善老龄保障服务体系,同意你区民政局按规划实施戚墅堰区老年公寓一期工程。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老年公寓及配套康复、保健、生活服务等用房。 三、该一期工程总投资约50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区政府统筹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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