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2011〕86号
关于注销江苏鸿联钢杆有限公司等2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
金坛市住建局,溧阳市住建委,各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苏建管企[2008]55号)、《关于撤回2010年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不合格的三级资质企业和劳务企业的意见》(苏建函建管[2011]67号)的规定,江苏鸿联钢杆有限公司等2家市政企业已向我局申请注销企业资质,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注销江苏鸿联钢杆有限公司等2家建筑业企业资质,自发文之日起该2家企业资质证书作废。
附件:江苏鸿联钢杆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申请注销资质名单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通知
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1年4月7日印发
共印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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