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2009〕212号
局有关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常办发[2009]41号)要求,为落实土地执法共同机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先办证,后施工”制度。 二、作为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严格审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加强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强化建筑市场巡查,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改正或停止施工;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等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报相关单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积极配合制止违法用地在建项目。协调供水、供气单位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对违法用地在建项目采取停供水、停供气措施。 二○○九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土地 执法 责任 通知 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9年8月7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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