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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评选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33/2004-000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外经贸组(2004)86号 发布机构:市外经贸局
生成日期:2004-04-08 公开日期:2004-04-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外经贸局关于评选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关于评选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常外经贸组(2004)86号

常外经贸组(200486

 

 

关于评选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各总支、支部:

近年来,外经贸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三外”工作为中心,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中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在三个文明建设中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勇于争先,开拓创新,勤奋敬业,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外经贸事业的发展,为实现“三外”工作的目标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党委决定,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3周年活动,在七一前表彰并向市推荐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同时对模范作用发挥较好的党员给予表扬。现将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推荐范围为本系统各独立党总支、

党支部。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推荐范围为本系统各级党组织

的负责同志和党委职能部门及其他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评选推荐对象从事党务工作时间一般应在三年以上,专职党务干部应占主要比例。

优秀共产党员和表扬党员的评选推荐范围为本系统的中共正式党员。评选推荐对象转为正式党员一年以上。

二、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具有凝聚力;党建工作制度健全、规范,积极开展党内各项活动,有力促进本单位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在本系统具有较好的典型示范作用。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认真领会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热爱党务工作,思想解放,务实创新,业务熟练,兢兢业业,扎实工作,成绩突出;坚持党性原则,严于律己,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受到党员和群众的敬重和信赖。

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坚强的党性和坚定的政治立场;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按照不同岗位对党员的要求,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成绩显著;自觉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弘扬正气,反对邪气,严于律己,艰苦奋斗,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事迹突出。

表扬党员一般可略低于优秀党员的条件来衡量。

三、评选推荐对象的办法和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推荐,由各总支、支部对近年来的工作对照条件进行回顾总结,准备在5月下旬召开的书记会议上进行汇报交流,然后采用自报与互荐相结合的办法选出34个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在书记会议上无记名投票推荐45名。优秀党员和表扬党员由各总支、支部评选推荐,具体名额见分配表。以上三项先进评选推荐后报党委审定,统一平衡后再向市推荐。

四、要求:

1、评选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一般应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经组织部门考察后提交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条件,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增加透明度,在适当范围内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分配名额原则上不要突破,对表现确实突出的可适当增加名额,但事先要与组织处通气。

2、推荐本单位领导为优秀党员的,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从严掌握。推荐评选优秀党员的面要考虑层次和结构,具有代表性,特别要重视工作在一线的有突出贡献的党员。

3、凡评选推荐的集体和个人都要有详细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真实、准确,突出实绩,有说服力,能够起到教育群众的作用。事迹材料和登记表(个人一式4份,组织一式3份)务于525前报局组织处。

4、评选推荐工作时间紧、要求高。请各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集中精力安排,抓紧落实,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上报,逾期不报的作自动放弃。

 

附:《外经贸系统优秀党员、表扬党员名额分配表》

《外经贸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

《外经贸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外经贸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外经贸系统表扬共产党员登记表》

 

 

 

 

                    中共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委员会

                          二○○四年四月八日

 

抄报: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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