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博物馆
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广体(文广新、教育文体、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
为切实加强全市博物馆安全工作,根据江苏省文物局、江苏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博物馆安全检查专项活动的通知》(苏文物法〔2011〕13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博物馆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全市各级文物、公安部门要充分认识文物安全的重要性,深刻汲取湖北黄冈博物馆、南通如皋市博物馆文物被劫和被盗案件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金坛市、溧阳市和武进区文物、公安部门应联合成立以局领导为组长的检查组,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全市各博物馆(纪念馆)负责人要亲自组织部署安全工作自查工作,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人员到位、保障有力、措施有效。辖市(区)文物、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博物馆(纪念馆)的监督检查。检查中,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博物馆安全防护情况检查登记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要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摸清各地博物馆及其他文物收藏单位的安防建设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基础工作台账和各项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对老馆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整改;对新馆要严格按照相应的风险等级防护级别要求进行建设。对整改不到位、安防不达标、制度不落实的单位,将严格按照《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关于落实<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的紧急通知》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进行处理。辖市(区)文物、公安部门要对照《江苏省博物馆名录》,于4月10日前完成本地区的检查工作,4月15日前形成检查工作书面总结和相关台账分别上报市文物局文物处和市公安局经文保处。市文物局和市公安局将联合对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抽查结果将通报并上报省文物局、省公安厅。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博物馆(纪念馆)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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