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文化(文教)局、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为了进一步树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增强执法队伍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根据《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文化厅《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办法》,市文广新局决定开展2008年度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按照《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办法》的标准,操作程序和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评选的提名推荐工作,并于2008年11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11月30日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完成参加省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提名推荐工作。 二、推荐名额:各辖市区推荐一个侯选单位和一名侯选个人;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推荐1—2名优秀候选个人。 三、推荐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应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文化行政部门提名推荐公函。 2、 认真填写《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先进单位推荐表》和《优秀个人推荐表》(见附表) 3、 不少于1000字先进事迹材料。 4、 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办法”,积极开展评优创先工作,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形成争创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打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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