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全省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
正副高级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苏文职改〔2007〕2号
各市人事局、文化局、江苏省演艺集团、省各有关单位、厅直各单位:
根据省职称办2008年工作部署,我厅拟定于今年七月下旬召开全省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正、副高级资格学科组会议,八月下旬召开高级资格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评审条件
2008年全省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评审条件原则上仍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文件执行。本《通知》和《资格条件》具体内容可查江苏省文化厅网(网址:www.jscnt.gov.cn),在“通知公告”和网站首页“其他”栏内查询。如《资格条件》与本《通知》精神有出入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评审材料的报送时间
2008年5月15日至6月15日为评审材料报送时间,请各市文化局和各有关单位职称办提前做好材料上报的审核和推荐工作,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派专人送至省文化厅职称办(人事处)。 报送材料时需提交各市职称办或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三、资格评审对象
(一)凡在我省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对照《资格条件》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机关工作人员申报艺术专业技术资格,除艺术监督专业技术资格需具有艺术专业低一级资格以外,其他仍按2004年省职称办《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的文件执行。
(三)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并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的离、退休人员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的资格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四、外语、计算机要求
(一)艺术、群文专业不作外语(古汉语)要求;图书、文博专业可考外语或古汉语(同级证书长期有效)。具体考试范围按苏人通[2007]76号文《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二)除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合格证人员以外,其他申报者均应提供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全国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长期有效)
五、评审材料的申报要求:
(一)需填写《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各市及有关厅局均填写3份,市级以下单位按规定填写4份,并附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照片一张);
(二)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纸张标准为A3纸(由单位组织、人事、职称部门填写);
(三)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核表》,任职期间考核档案附后。根据有关规定,破格晋升人员在任职期内必须有1次考核为“优秀”,正常晋升人员必须为“合格”以上等级。学历、资历同时不具备人员不能申报职称。
(四)任现职以来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五)任现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六)有关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
(七)任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每年不低于80课时;
(八)外语(古汉语)、计算机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九)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有代表性的论文(原件),篇数按各专业的要求和规定;
(十)所有复印件要经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否则不能作为参评材料予以初审;
(十一)需要低一级评委会转评晋升人员要在材料袋封面上注明;
(十二)申报人员的所有材料按证书类、文章类和其他类分别装订成册(申报表、评审表、简介表除外);
(十三)申报正高级人员的材料袋右上角请填写联系方式:手机、办公室电话、住宅电话;
(十四)根据苏文职改[2006]6号《关于艺术表演团体专业技术人员赴农村、基层演出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请认真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赴农村、基层演出场次核定表》,并审核。
六、申报正高级资格的人员需要进行本专业知识的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七、各市文化局及省有关单位要将申报人员情况汇总并填写《江苏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表》(一式二份),并附电子表格,随申报材料报送。
八、根据苏文职改[2006]4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应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果要在单位核实情况栏中反映。对违反《资格条件》和《评审办法》的申报者,申报单位要取消其申报资格。
九、根据省职称办有关评审费“以支定收”的文件精神,上报材料初审合格后,请交纳评审费(含初审费、专业学科组鉴定费、高级评委会评审费,正高级职称人员另收答辩费)。
专此通知。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2、专业技术人员送审材料目录
3、专业技术人员任职综合考核表
4、高级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5、江苏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表
6、专业技术人员赴农村、基层演出场次核定表
江苏省文化厅职称办
二〇〇八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