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作风是环境、作风是形象、作风是素养。为进一步动员全系统干部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以更优的服务、更高的效率、更佳的形象,加快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现就2008年作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落实,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设“法制、诚信、高效”的服务型机关;围绕一流工作业绩创建,改善软环境,促进大发展,全方位地推进文化事业产业大发展大繁荣。
二、基本要求
1.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思想是作风建设的灵魂。加强作风建设,必须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首位。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要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牢固树立和拓展求真务实服务发展、千方百计服务基层、全心全意服务群众的意识,大力激发“创业、创新、创优”的“三创”精神,真正做到“支持企业天经地义、服务企业关爱有加”。视群众为父老乡亲、兄弟姐妹,视企业为衣食父母。带着感情真诚服务,带着责任尽责服务。
2.改进服务态度:为企业和群众服务,要做一个有心的人,用心去了解他们;要做一个心重的人,把他们的事情看得比泰山还重;要做一个心诚的人,诚心诚意为他们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上,就是要将每一件事做好,而且要带着真心、诚心和爱心去做。
3.提高服务效率:把企业发展和群众生活中遇到的难点作为服务的重点,千方百计帮助他们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办事服务做到“简化、明确、快速、高效”,复杂问题简单化,让群众听得懂、道得明,能把握、好执行。对企业和群众的诉求、请示有明确的态度。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事项一次性告知所缺条件。办事流程要短、时间要快、效率要高。规定时限要办结的事要力争提前,决不拖后。
4.公开服务承诺:说话算数,做事诚信,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工作职能、服务政策、服务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时限要向服务对象公开承诺,承诺了的事要不折不扣地做到。实现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职业服务向情感服务、一般服务向特色服务的转变。
5.坚持依法办事:把所有行政行为严格规范在法律范围之内,任何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超越法律范围另搞一套,更不允许为了部门利益和个人私利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进一步清理、压减相关收费和罚款项目。可收可不收的坚决取消,必须收费的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一律按下限收取,并公示收费依据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6.敢于创新创造:不唯书、不唯上、只为实。只要有利于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的发展、有利于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人民的根本利益,就要敢创敢试,对法律上没有禁止、政策条文上暂时还没有规定的创造性探索,要热情支持,新事新办、特事特办。
7.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处处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对企业和群众的服务无私无偿,不图回报。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接受被检查对象或服务对象宴请、公费旅游和免费娱乐活动;不准向服务对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要求服务对象参加不必要的培训、考核和检查评比活动;更不允许吃拿卡要,坚决杜绝收取企业和下属的礼金、礼券等违纪行为。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落实作风建设工作责任制
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格局。局党政“一把手”是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主要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自觉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既要抓分管工作出成绩,也要抓分管处室、分管行业作风建设出成果;分管范围内作风建设出现突出问题的,分管领导首先要负责。机关各处室、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处室、本单位的作风建设负全面责任。要把处室作风建设的实绩作为考核处室和干部提拔的重要依据。要把作风建设的实绩作为年度考核、评优创先、职称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二)切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要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在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和职权的基础上,按照“放、减、控、改、帮”的要求,不断依法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创新审批方式,积极创造条件推行网上审批。加强监督力度,推行网上监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的制约监督,实施问责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三)制订“改进作风、创优服务”相关行动方案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领导是关键,处室是重点,个人是窗口,对这三个层次的作风建设,要根据其行政职能和工作特点,予以具体化。部门和处室要认真总结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中的好经验,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部门、本处室“改进作风、创优服务”的行动方案,重点突出“放、减、控、改、帮”的目标要求,落实具体措施,完善制度,明确纪律,并公布于众,作为对外、对下的庄严承诺。每个机关工作人员也要根据自己的工作特点,制定个人“改进作风、创优服务”的行为规范,以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四)建立“六倡导、六不准”的职业规范
倡导优质服务,不准闲谈炒股玩游戏;倡导诚信服务,不准推诿扯皮打折扣;倡导亲切服务,不准生硬办事脸难看;倡导创新服务,不准死板教条只唯上;倡导效率服务,不准拖拉马虎不作为;倡导廉洁服务,不准索取收受礼金券。
四、实施步骤
全年作风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阶段(1月上旬至2月下旬)。组织召开机关作风建设动员部署会议,讨论局活动实施方案,统一思想,部署工作。各处室、各单位在1月30日前制定出各自的行动方案,围绕“改进作风、创优环境”、打造“最佳”品牌等内容,广泛开展“我为提升文广新局形象做什么”大讨论,通过自己找、群众提、领导帮等形式,查找作风建设和服务发展方面的问题,2月上旬制定出个人的行为规范。所有行动方案和行为规范在局办公网上发布。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3月上旬至9月底)。围绕全年工作目标思路,以各项创新服务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文广新局各项工作,切实解决企业、基层、群众的实际困难,不断改进干部的学习、思想和工作作风。适时候召开作风建设交流会,交流研究加强作风建设、推动服务型机关建设的思路和措施。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0月上旬至12月底)。开“改进作风、创优环境”活动“回头看”,认真总结经验;梳理和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扩大作风建设成果;对在作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推进活动深入展开。
五、考核评比
(一)开展机关作风和法律服务行风跟踪察访活动
局成立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机关作风建设的情况加强跟踪、监督、整改、落实。
1.察访。通过暗访、走访、巡访、查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机关作风建设的真实情况,了解机关各处室改进作风、创优服务的落实情况,了解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和存在问题。
2.反馈。对察访中发现的或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察访中心反馈的问题及时向所在处室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反馈,向市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通报。
3.促改。对已经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做得如何,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跟踪问效,并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同时,开门接受群众评议,受理群众投诉,促进整改工作。
4.通报。对机关各处室、各单位作风建设的察访结果,领导办公室将原汁原味地向该处室或单位负责人给予书面通报。对被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也将给予通报。
(二)组织机关作风考评工作
年底,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照机关作风建设的基本要求,对各部门各单位实施综合考评,着重考评责任制落实情况、作风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成效、处室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以及服务投诉、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今年,我们将把领导小组办公室平时的察访结果、专门组织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视察、点评活动情况和年底的考评结果,以及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察访中心的察访结果作为机关作风建设成效的重要依据,并强化综合考评结果的运用,不仅要与单位、个人年度考核、评优创先挂钩,而且要与年度奖惩挂钩。对于获得市级机关“优质服务十佳处室、优质服务十佳个人”称号的处室和个人,以及因全体机关人员共同努力使我局在市级机关考评中位居前3名的,局将在市奖励标准的基础上实行重奖。对于因处室(个人)作风、单位(个人)原因导致局在考评中列最后3位的,将在市惩罚标准的基础上实行重罚。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作风建设作为提升履职能力和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作风建设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组织广大机关人员学习市领导在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的讲话精神,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坚决克服“作风建设年年搞、搞来搞去老一套”等模糊思想。要充分认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是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全面提高队伍素质的需要,也是加快我局行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要把全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确保作风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
2.加强典型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利用多种宣传工具,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在这次作风建设中,市局将设立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简报,要踊跃投稿,沟通信息,大力宣传在作风建设中的好做法,树立典型,弘扬正气。
3.紧密联系实际,务求取得实效。开展作风建设要紧密联系各项工作的实际,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结合全年工作总体要求,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和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剖析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与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两促进、两不误。要通过作风建设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提升机关形象,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使作风建设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中共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员会
200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