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
优质服务示范站(室)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口计生局、市计划生育指导所:
为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室)基本标准的通知》(苏人口计生委[2009]117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室)创建工作,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关键措施,圆满完成创建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辖市、区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室)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并作为争创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的刚性指标加以推进。进一步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装备水平,提高服务能力、质量和可及性,增强服务机构“造血”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满足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需求。
二、分类指导,扎实推进
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对已经达到基本标准的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室)要继续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规范各种服务流程和操作方法,不断提高服务中心(站、室)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对尚未达到基本标准的服务中心(站、室),要加大投入,配置必要装备,改革用人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各辖市、区要基本建成体现特色、满足需求、各级联动、持续发展,集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行政服务、信息管理、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于一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体系。确保年内金坛、溧阳、武进有50%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室)达到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室)基本标准。新北、天宁、钟楼、戚区有40%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室)达到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室)基本标准。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室)基本标准的通知》
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苏人口计生委[2009]117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示范站(室)基本标准的通知
各市人口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东部地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座谈会精神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苏人口计生委[2009]44号),指导各地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创建活动,现将《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室)基本标准》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以达标创优为动力,进一步推动优质服务体系的建设。
附件:《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室)基本标准》
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抄 送:国家人口计生委
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印发 2009年12月30日
(共印20份)
附件:
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室)
基本标准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做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精神(苏人口计生委[2009]44号),现制订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室)基本标准如下:
一、县(市、区)及以上级
县(市、区)及以上级示范服务站(所)是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中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一)服务内容
1、宣传教育
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人口国情知识,宣传倡导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普及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家庭保健知识,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健康理念和生活方式。
2、技术服务
开展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咨询,执业许可证批准的计划生育手术;开展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与防治;推广、应用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指导育龄夫妇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开展常见生殖道感染防治、孕前-围孕期保健指导、子宫颈癌早期筛查等生殖健康促进工作;拓展青少年/男性生殖健康促进、不孕不育筛查、抗衰老保健、家庭营养指导等家庭保健服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
3、药具管理
负责本地区避孕药具的计划、仓储、发放、管理。坚持药具免费发放的主渠道。按照渠道畅通、保障供应、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改革药具发放,创新药具发放机制;坚持随访制度,做好药具使用效果和副反应反馈工作。
4、人员培训
全体人员完成“世代服务”相关培训计划;根据不同岗位或督导评估中提出的要求,制定并实施好个性化培训计划;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学分)要求,开展相关业务培训;负责对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培训、带教工作。
5、信息管理
及时收集、录入、分析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信息,评估工作业绩和质量,实行绩效管理;分析群众需求,为优质服务提供信息引导。
6、行政服务
依法给予解答相关政策问题,按程序一次性告知咨询群众怎样办理再生育一个孩子、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申请以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为群众提供行政服务。
(二)服务阵地
县(区、市)及以上级示范服务站(所)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1000平方米,其中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管理和人员培训、信息管理的业务用房一般不少于600平方米。
1、宣传教育用房包括:服务大厅、视听宣教室、人口学校等。
2、技术服务用房包括:流动人口服务室、咨询检查室(2个以上)、洗手更衣间、手术室、污洗间、观察休息室、消毒室、器械敷料准备室、药品室、孕前-围孕期保健服务室、B超检查室、乳腺诊断室、检验室、子宫颈癌早期筛查实验室、染色体检查实验室、家庭保健服务室、治疗室、康复室、护理室、档案资料室等。
3、药具管理用房包括:药具超市、药具库房等。
4、人员培训用房包括:示教室等。
5、信息管理用房包括:档案资料室、微机信息室等。
6、其他辅助用房包括:办公室、值班室及配电室、锅炉房等。
功能相近的可整合使用技术服务用房,如B超检查室和乳腺诊断室,检验室、子宫颈癌早期筛查实验室和染色体检查实验室等。
(三)服务设备
1、宣传教育设备:电脑、音响、电视机、DVD、数码相机等。
2、技术服务设备
辅助检查、检验设备: B型超声诊断仪、B超检查床、乳腺诊断仪、电子阴道镜、孕前保健服务系统、双目显微镜、血液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半自动生化分析仪、酶标仪、精子分析仪、通风橱柜、巴氏制片设施等。
手术及临床相关设备:手术灯、手术床、负压吸引器、妇科检查床、休息椅、器械放置柜、输氧设备、急救药品专柜(车)、高压灭菌器、空气消毒设施、医用冰箱、臭氧雾化治疗仪、微波治疗仪等。
3、人员培训设备:笔记本电脑、多媒体投影仪、教具等。
4、药具存储设备:药具货架、冷暖空调等。
5、信息管理设备:资料柜、电脑、服务器、网络设备、打印机、不间断电源、冷暖空调等。
(四)服务人员
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药具发放等各类服务人员构成合理,技术服务人员(医生、护士、检验人员等)比例不低于80%。
宣传教育人员:接受过人口和计划生育理论、政策法规等相关培训,取得生殖健康助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职业资格。
技术服务人员:全部取得执业资格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且中级以上(包括中级)职称的占15%以上,有2名以上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药具发放人员:接受过药具专业知识培训,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并取得生殖健康助理咨询师或以上职业资格。
信息管理人员:具有信息管理专业知识,取得助理统计师或以上职业资格。
(五)服务质量
树立“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核心理念,体现“非医院化、温馨舒适;标准适宜、方便快捷;平等交流、尊重隐私;优质高效、团队专业”的服务特色。
非医院化、温馨舒适:内外环境布置家庭化,装修改造绿色环保,卫生整洁明亮,家具风格居家式,手术治疗器械保管于服务对象视觉范围所不能及的隐秘场所,营造出非医院化的、温馨舒适的良好氛围。
标准适宜、方便快捷:研究、引入、推广满足不同服务对象需求的适宜技术,如“手动负压吸引人流术+心语疏导”、“臭氧雾化消毒治疗” 等,确立方便快捷的服务流程,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
平等交流、尊重隐私:强调与服务对象充分交流,调动服务对象积极参与服务全过程,形成平等互相尊重的良好关系,严格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优质高效、团队专业:建立告知、预约、服务、转诊、回访的服务机制,最大程度上方便服务对象,提高服务效率。通过系统培训、自我学习、监督评估,不断提高咨询、技术服务等各项业务水平,使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充满信任。
执行计划生育技术常规,无重大技术服务事故发生,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
(六)服务效益
社会效益:提供低成本、广覆盖、高效益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免费基本技术服务项目占县城区80%以上;建立县乡联动服务机制,县乡免费基本技术服务项目占本地区80%以上;全面提升服务机构整体形象,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经济效益:服务收入年均递增超过10%。
二、乡镇级
乡镇级示范服务站是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管理、行政服务等“六位一体”的职能。
(一)服务内容
1、宣传教育
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人口国情知识,宣传倡导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普及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家庭保健知识,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健康理念和生活方式。
2、技术服务
重点以知情选择和随访服务为主,指导育龄夫妇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在执业许可证许可范围内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开展孕前筛查和优生指导工作。
3、药具管理
负责本地区避孕药具的计划、仓储、发放、管理。按照渠道畅通、保障供应、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定人、定时、定量发放避孕药具;坚持随访制度,做好药具使用效果和副反应反馈工作。
4、人员培训
全体人员完成世代服务中心入职培训计划;开展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培训,包括人口政策、工作部署以及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避孕期、更年期培训班等。
5、信息管理
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信息的收集、核实、录入、汇总分析与上报,定期完成各类统计报表;指导村级信息采集工作;提供需服务对象名单,利用信息引导服务;组织实施专项调查,做好数据分析,保证数据质量;负责本级计算机应用系统及网络系统正常运作。
6、行政服务
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咨询及相关行政事务的受理。
(二)服务阵地
中心乡镇示范站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800平方米,其中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管理、人员培训、信息管理、行政服务的业务用房一般不少于500平方米。普通乡镇示范站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400平方米,其中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管理、人员培训、信息管理、行政服务的业务用房一般不少于300平方米。
1、宣传教育用房包括:服务大厅、视听宣教室、人口学校等。
2、技术服务用房包括:流动人口服务室、咨询检查室、治疗室、孕前筛查和优生咨询服务室、B超检查室、乳腺诊断室、检验室、洗手更衣间、手术室、污洗间、观察休息室、消毒室、档案资料室、药品库等。
3、人员培训用房包括:人员培训室等。
4、药具发放用房包括:药具超市、药具库房等。
5、行政服务用房包括:政策咨询室等。
6、信息管理用房包括:档案资料室、微机信息室等。
功能相近的可合并使用服务用房,如B超检查室和乳腺诊断室、人口学校和人员培训室等。
(三)服务设备
1、宣传教育设备:电脑、音响、电视机、DVD、数码相机等。
2、技术服务设备
辅助检查、检验设备: B型超声诊断仪、B超检查床、乳腺诊断仪、孕前风险筛查系统、双目显微镜、血液分析仪等。
手术及临床相关设备:手术灯、手术床、负压吸引器、妇科检查床、休息椅、器械放置柜、输氧设备、急救药品专柜(箱)、高压灭菌器、空气消毒设施、医用冰箱、臭氧雾化治疗仪等。
3、人员培训设备:笔记本电脑、多媒体投影仪、教具等。
4、药具存储设备:药具货架、冷暖空调等。
5、信息管理设备:资料柜、电脑、冷暖空调、打印机等。
6、行政服务设备:办公桌椅、资料柜、宣传折页架等。
(四)服务人员
有专(兼)职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药具发放、信息管理、行政服务人员,各类服务人员构成合理,其中技术服务人员比例不低于50%。
宣传教育人员:接受过人口和计划生育理论、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知识等相关培训,取得生殖健康咨询员、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职业资格。
技术服务人员:全部取得执业资格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开展手术的至少有2名执业助理医师。
药具发放人员:接受过药具专业知识培训,并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取得生殖生殖健康咨询员或以上职业资格。
信息管理人员:具有信息管理专业知识,取得统计员或以上职业资格。
行政服务人员:接受过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专业培训,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
(五)服务质量
树立“以人为本、依法管理、便民维权、优质服务”的核心理念,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职能。
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类宣传品进村入户,深受群众欢迎。
技术服务体现“非医院化、温馨舒适;标准适宜、方便快捷;平等交流、尊重隐私;优质高效、团队专业”的服务特色(同县级示范站标准)。执行计划生育技术常规,无技术服务事故发生。
药具发放畅通渠道,在领取、储存、发放药具过程中做好质量管理,保障避孕药具的供应,并提供定期随访服务。
人员培训使全体人员在了解“世代服务”相关内容的基础上,补充、更新、拓展知识,增强服务能力,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
信息管理相关数据统计及引导服务及时、准确,资料档案完备,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本级计算机应用系统及网络系统正常运作。
行政服务做到“政策规定公开透明,办事程序规范简捷,群众咨询耐心细致,便民维权诚信高效”。
(六)服务效益
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管理、行政服务等“六位一体”的公共服务职能,满足不同群众的服务需求;避孕节育手术占乡镇80%以上,其中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手术占乡镇80%以上;建立县乡联动服务机制,系统内随访服务率达90%以上;全面提升服务机构整体形象,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村(居)级
村(居)级示范服务室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平台的延伸,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支撑。主要功能包括:咨询服务、B超随访、宣传教育、信息管理、药具发放。
(一)服务内容
1、宣传教育
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国情国策,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传播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知识,营造人口和计划生育舆论环境氛围。
2、技术服务
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咨询、转诊服务,指导育龄夫妇知情选择避孕方法、提供紧急避孕指导,开展孕前自查服务,协助乡镇定期开展随访服务。
3、药具发放
发放避孕药具,定期访视。
4、信息管理
采集、上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信息,建立基础工作台账。
5、行政服务
协助群众办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行政事务。
(二)服务阵地
单独建的村(居)示范服务室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25平方米,与卫生室合建、用于计划生育服务的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20平方米,布局合理,环境整洁,美观舒适,氛围温馨,体现“世代服务”特色。
(三)服务设备
B超检查床和操作台、咨询桌椅、孕前自查系统、药具柜(架)、资料柜(架)、图书和宣传品柜(架)。
(四)服务人员
有专职的村(居)人口计生干部,技术服务可由卫生服务室医护人员兼职,接受过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相关业务培训,考试合格。村(居)人口计生干部取得生殖健康助理咨询员、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职业资格。
(五)服务质量
热情接待群众,及时发送各类宣传品和避孕药具;协助解决有关政策和避孕节育/生殖健康问题,信息采集、上报及时、准确。
(六)服务效益
满足群众的计划生育服务需求,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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