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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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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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是江苏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体育强省的攻坚阶段。根据《全国体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及《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结合江苏体育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发展机遇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2001年我省赢得第十届全国运动会承办权之后,省委、省政府及时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决定》,江苏体育事业进入了全面发展的快车道。“十五”期间,全省体育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机遇,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加快体育强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承办十运会圆满成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指导支持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十运会承办工作全面实现了“环境优美、设施优良、服务优质、成绩优异”的预期目标。竞赛组织高效有序,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国际奥委会官员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群体活动有声有色,十运会火炬传递、中国全民健身博览会、全国群众体育先进表彰大会、开幕式全民健身展示丰富多彩。场馆建设、资源开发、行政接待、反兴奋剂、新闻宣传、大型活动、审计监察、安全保卫、医疗卫生、电力保障、志愿者服务等各方面工作都出色完成了任务,十运会真正成为“体育的盛会、人民的节日”。
群众体育蓬勃开展。全面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不断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深入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人民体质普遍增强。截至2005年底,全省建成全民健身中心8个、全民健身工程408个、健身点5874个,新增体育健身用地380万平方米,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达到5.58万人,全省体育人口从35%上升到42.75%。国民体质监测和体育组织网络逐步完善,环太湖体育圈、沿江体育带等体育健身品牌建设进展顺利,群众体育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青少年、职工、农民、妇女、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开展,残疾人体育、少数民族体育、军队体育进一步加强。
竞技体育实力增强。深入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和《江苏竞技体育“1029工程”计划》,积极备战九届、十届全运会和第二十八届奥运会,年年获国家“突出贡献奖”。共有19人在9个项目上获得25项次世界冠军,67人获108项次亚洲冠军。雅典奥运会上,有4人获金牌、1人获银牌、1 人获铜牌。九运会获得24.5枚金牌、21.5枚银牌、25枚铜牌、1473.5分,金牌和总分分列全国第四和第六位。十运会获得56枚金牌、38枚银牌、42枚铜牌、2829.25分,金牌、奖牌、总分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数四项均列全国第一。以备战十五届、十六届省运会为抓手,加强后备力量建设,大力推进体教结合,创建了16个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8所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95个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以及37个省级体育后备人才单项训练基地。全省常年坚持业余训练的青少年运动员1.8万人。
体育设施明显改善。五年场馆建设投入超过100亿元(不含土地和减免规费),建成了一批高水准的体育场馆。南京奥体中心成为全省的标志性建筑。大多数省辖市和部分县(市、区)建成了功能齐全的体育中心,多数省辖市具备了承办省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硬件条件。县级体育设施也有明显改善,大多数县(市)达到了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四个一”要求。完成了第五次体育场地普查,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比1996年翻了一番。
体育产业快速发展。体育市场不断发育,产业体系逐步健全,体育消费渐趋时尚,体育产业初具规模,经济效益逐年提高。“十五”期间,全省体育产业增加值一直保持在两位数增长,成为我省第三产业中新的经济增长点。切实加强体育彩票工作,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扩大发行网点,调整发行体制和政策,调动彩民和销售人员积极性,五年全省销售体育彩票84.9亿元,名列全国前茅。
体育赛事日趋活跃。加大大型体育赛事申办力度,提高竞赛组织水平。成功承(举)办了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第八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第十五届省运会以及世界女篮锦标赛、世界青年女子垒球锦标赛、世界杯滑水赛、世界乒乓球大奖赛、女子重剑世界杯A级赛等世界高水平比赛,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十五”期间,省体育局系统组织省级以上各类体育竞赛832项次,其中全国以上比赛366项次。注重发挥体育社团作用,各单项协会积极举办赛事活动,丰富群众生活,推动项目发展。
县级体育工作得到加强。针对机构改革后县级体育工作有所滑坡的现状,经广泛调研论证,及时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体育工作的意见》,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各地执行;研究出台了《江苏省县级体育工作考核办法》,对全省县级体育工作全面进行量化考核;设置基层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基层体育设施建设扶持力度。各地以组织、活动、建设为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县级体育工作,呈现出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生动局面。
体育法治不断完善。深入贯彻实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反兴奋剂条例》,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执法力度,推进以法治体。“十五”期间,体育立法取得重大进展,《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省体育工作效力等级最高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规定》为依法规范体育经营活动奠定了基础。及时清理行政许可项目,逐步推行政务公开,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服务。
体育科研、教育等工作取得较大发展。深入实施“科教兴体”和“人才强体”战略。省、市、训练基地科研网络基本形成,科研队伍不断壮大,科技攻关、科技服务和推广应用能力逐步增强。江苏省国民体质与竞技能力研究中心项目通过验收。南京体育学院、高等院校体育院系以及各地体育运动学校、业余体校建设有所加强,教育结构逐步优化,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所提高,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体育专业人才。体育对外交往的领域不断扩大,体育宣传、体育信息、体育文史以及信息化建设也都取得可喜成绩。
“十五”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国家体育总局的关心指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省体育系统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发展机遇,创新发展思路,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我省体育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体育工作基础比较薄弱,体育改革相对滞后,社会化、市场化程度不高,现行体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体育事业特别是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发展仍然不快,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与全社会体育资源不足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业余训练工作有所削弱,竞技体育优势项目和尖子运动员不多,后备力量比较薄弱,科学训练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全省体育工作不够平衡,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体育发展差距仍然较大;体育产业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政策尚不完善,市场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体育队伍建设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和体育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队伍整体素质、自主创新能力亟需提升。这些问题和矛盾需要在“十一五”期间逐步加以解决。
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我省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十一五”时期尤为关键。这一时期,江苏经济社会正处在工业化转型期、城市化加速期、市场化完善期和国际化提升期,经济结构快速调整,社会结构加快转型,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向高层次、宽领域、大纵深方向发展。江苏体育也将迎来一个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新阶段。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把提高全民族的健康素质和建立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列入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十六届四中全会要求狠抓包括体育在内的薄弱环节,提高体育的服务能力;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的战略要求;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九大目标和任务。这些都对体育工作提出了新的使命和目标任务。
——我国承办2008年奥运会,对于全国体育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办好奥运会,对展示我国改革开放的巨大成果,激励各行各业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经济全面进步具有重大的作用。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在奥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为国争光,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光荣任务,是全国人民的殷切期盼,也是我省体育工作者的光荣使命,是全省体育事业加快发展的难得机遇。
——十运会的成功举办,全社会体育意识普遍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不断增长,参与体育的热情空前高涨。我省运动员在十运会上的出色表现,使全国体育界和全省人民对江苏体育在北京奥运会、第十一届全运会上有了更多的期待和更高的要求,促使我省体育工作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又快又好地发展。
——“十一五”是江苏人均生产总值从3000美元向5000美元攀升的重要时期。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今后五年全省总的奋斗目标是“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到2010年左右,以省为单位实现江苏全面小康建设四大类18项25条指标,基本达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六个更加”、“一个惠及”的要求。苏南要率先实现县县全面达小康,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苏中要实现总体全面达小康,力争大部分县(市)全面达小康;苏北要加快全面小康进程,有条件的县(市)要努力全面达小康。这必将为体育强省和体育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提出更加现实而迫切的要求。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江苏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体育事业发展全局,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根本目标,以备战2008年奥运会和第十一届全运会为重要任务,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江苏接见全国群先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体育强省建设的决定》(苏发〔2002〕11号),大力弘扬十运精神,继续按照“抓基层、打基础、增后劲、上台阶”的工作思路,抓紧完善体育场馆设施,全面构建全民健身体系,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大力活跃体育赛事,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又好又快地推进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力争到2010年基本建成与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体育强省,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作出积极的贡献。
——坚持科学发展。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国民素质作为体育的根本任务,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促进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以及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提高我省体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坚持率先发展。紧紧抓住江苏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按照“两个率先”的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自加压力,负重奋进,争创一流,加快发展,争当全国体育工作的排头兵。
——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推进体育体制的改革和运行机制的转变,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方式从行政型向社会型转变。积极探索新时期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竞赛、体育科教等各项体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进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不断提高体育服务能力。
——坚持科教兴体、人才强体。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优化体育科教资源配置,促进各项体育工作与科学技术的结合,努力提升体育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体育队伍建设,强化继续教育,积极引进人才,努力提高体育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坚持以法治体。增强体育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健全体育法规体系,推进政务公开,提高以法治体的公共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体育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十一五”期间,江苏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在“十五”跨越式发展的基础上,再经过五年的艰苦奋斗,全面提升江苏体育整体实力和在国内、国际体坛的竞争力,努力形成体制机制灵活、人才结构合理、场地设施优良、科技教育发达、群众体育普及、竞技水平领先、体育产业繁荣、赛事活动丰富、体育社团活跃、对外交流广泛的体育事业发展新局面,把江苏基本建成与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体育强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
——群众体育达到新水平。初步形成亲民、便民、利民的城乡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组织网络、健身活动、科学指导、体质监测进一步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0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全省人口的50%以上,体育人口和健康素质、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和质量位于全国领先行列。
——竞技体育再创新辉煌。一、二、三线队伍结构合理,业余训练网络健全,科学训练水平明显提高,基础项目明显突破,涌现一批新的世界冠军和优秀后备人才,参加亚运会、六城会、奥运会、全运会比赛成绩位于全国领先行列。
——体育场馆设施提升新层次。省优秀运动队有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训练场地、全民健身中心;各省辖市建有与城市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各县(市、区)基本建成新“四个一”,即一个塑胶跑道标准田径场、一个3000座左右的体育馆、一个室内标准游泳池和一个3000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中心;城市每个社区和农村每个乡镇建有一定规模的体育活动中心;每一个行政村都有体育场地设施;每个农村集中居住点都有小型健身点。体育设施类别、档次和人均公共体育设施用地面积位于全国领先行列。
——体育产业规模再上新台阶。基本形成与江苏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结构合理、发展规范的健身娱乐、竞赛表演、健身培训、体育中介、体育用品制造销售和体育彩票等体育产业市场,成为全省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办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的数量和质量、体育彩票销量、体育产业总量和年增长率位于全国领先行列。
——体育科教水平实现新飞跃。建成一批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重点科研实验室,培养、引进一批国内有影响力的体育科研和教育人才,取得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科研成果,形成布局合理、学科配套、特色鲜明的体育教育体系。完善省辖市体育科研机构,建立县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和乡镇监测点。全省体育科研教育水平、“训科医管一体化”保障程度和体质监测服务能力位于全国领先行列。
——基层体育工作取得新发展。体育事业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和谐社会和“两个率先”目标体系,纳入地方精神文明建设和考核的重要内容,有经费、有机构、有人员、有阵地,三分之二以上的县(市、区)、乡镇达到体育强县、体育强镇标准,基层体育整体水平位于全国领先行列。
——体育队伍建设呈现新活力。以素质提高、能力建设为核心,全方位、多层次地推进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人才队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流动有序、充满活力,体育管理、体育科研教学、体育训练、体育经营人才的数量和质量位于全国领先行列。
——体育国际交流开创新局面。密切与国际体育协会、国际体育中介组织、外国友好省城、体育科研教育机构联系,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积极申办重大国际赛事,经常开展交流互访,充分发挥体育工作在对外开放、对外宣传中的积极作用,体育国际交流、国际赛事的数量和质量以及互访人数及档次位于全国领先行列。
第三章重点任务与工作思路
第一节 群众体育
充分重视群众体育工作,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不断提高群众的体育意识,培养群众的健身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体育氛围,推进群众体育活动社会化、生活化、多样化、科学化、制度化。到2010年,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达到50%,其中城镇达到60%以上;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人数占总人口的85%左右;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标准的学生数占学生总数的96%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每万人达到12名。
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按照亲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努力在健身组织、健身设施、健身活动、健身指导、体质监测、宣传推广等方面搞好服务,让更多的人享有基本的公共体育服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积极倡导“社会体育社会兴办,全民健身全民参与”,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兴办公共体育事业,大力推进体育社会化、生活化、品牌化进程。加强群众体育组织尤其是各类体育社会团体的建设。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各类体育社会团体的纽带作用和社区、乡镇、学校、企业的阵地作用,建立完善的全民健身服务网络。加强与教育、文化等有关部门协调,推动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实现社会共享,缓解城乡居民体育健身设施不足的压力。积极组织、引导社会力量针对不同人群的健身特点和需求,认真开展青少年、职工、农民、老年人、妇女健身活动,关心支持残疾人体育和少数民族体育。制定实施“社会体育项目振兴计划”,繁荣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和特色体育项目。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所有全民健身工程(点)、晨晚健身点、社区健身俱乐部均配有社会体育指导员。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标准,晨晚健身点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委任制。加强全民健身的科学标准和规范体系研究,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育锻炼标准、体育人口统计等各项制度以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制度。认真做好健身气功的推广和管理。
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面向基层,面向大众,加快推进以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公园、全民健身工程(点)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到2010年,每个县(市、区)建有全民健身中心和国民体质监测站,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健身条件。全面实施省委、省政府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之一的“农村文体工程”和五件实事之一的“农村文化体育建设工程”,结合全省乡镇区划调整和镇村布局规划,加快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重点建设标准篮球场、乒乓球台、健身路径等体育场地,力争2007年全省基本实现“村村有体育场地”的目标,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体育健身服务。加快乡镇体育健身中心建设,力争到2008年全省每个乡镇建有体育健身中心。在农村集中居住点建有5万个健身点(简易体育器材和小篮板),方便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
大力实施全民健身精品战略。坚持建设与活动并举,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机制创新、活动推进,加快“环太湖体育圈”、“沿江体育带”健身基地品牌建设,启动“东陇海体育线”、“沿海体育走廊”的规划建设工作,各市、县(市、区)也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谋划、建设一批全民健身品牌。大力推行“体育进农村”、“体育进社区”、“人人健身家家乐”行动计划,将全民健身周延长为全民健身月,精心组织一年一度的全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元旦健身长跑、全民健身月、老年人体育节和全省单项运动项目联赛等,组织好长三角体育圈、沿江体育带等特色区域的全民健身大联动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提高组织程度,扩大社会影响,逐步打造成为有较大影响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大力加强“假日体育”、“休闲体育”、“体育公园”、“体育广场”、“体育长廊”等城乡健身景观建设,促进体育与文化、教育、旅游、休闲的紧密结合,培育一批城乡健身景观品牌,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全民健身活动中来。
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积极配合省教育厅加强学校体育政策研究,加快学校体育教学改革,提高体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体育课程和课余活动时间。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大力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使在校学生掌握2项以上基本运动技能,养成终身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以普通学校为依托,以普及为宗旨,广泛开展适合青少年活动、并深受青少年喜爱的体育项目,努力建设一批特色体育学校。深入开展全省中小学生踢毽、跳绳、长跑“冬季三项”体育活动,定期举办青少年体育夏(冬)令营,经常组织优秀运动队到基层学校进行表演、比赛、交流和联谊。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
第二节竞技体育
认真贯彻国家体育总局《2008年奥运争光行动计划》,深入实施江苏竞技体育“1029工程”,坚持“改革创新、优化结构、服务奥运、突出重点、提高效益、协调发展”的发展战略,推动我省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以备战2008年第二十九届奥运会和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为重点,发挥举省优势,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在2008年奥运会上,力争参赛项目、参赛人数、参赛成绩全面超历史,对国家的贡献位居全国前列,突出贡献奖排位稳定在全国前六名;在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上,参赛成绩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不断改革完善训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项目结构,调整项目布局,突出重点,走集约发展的精兵之路。加强分类指导,做优做强击剑、田径、举重、羽毛球、乒乓球、体操、柔道、自行车、跳水、射击等重点项目,形成若干集团优势;积极提高网球、花样游泳、艺术体操、拳击、散打、摔跤、赛艇、帆船帆板、蹦床、跆拳道、武术套路、冰上舞蹈、篮球、排球、女子足球、男子手球、游泳等优势项目和基础项目,培育夺金点,扩大夺金面;稳步提升潜优势项目和其它项目,扩大争分夺牌面;适当裁并少数项目,合并同类项,缩短战线。逐步成立项目管理中心,全面推行队委会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缩小管理跨度,减少管理层次,提高工作效益。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竞技体育发展的新路子,逐步拓宽优秀运动队社会化、多元化发展的渠道。
促进科学技术与运动训练的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我省科教发达的优势,密切优秀运动队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组织力量对重点项目和关键技术进行联合攻关。大胆引进先进的训练理论,不断改进训练手段和方法,加强技术创新,提高科技含量,提高训练质量。大力推进训科医管一体化,优化管理体制,充实优秀人才,增强科技攻关能力,提高组织程度、科医服务水平和综合管理效益。坚持“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工作方针,加大反兴奋剂工作力度。
加强运动队伍建设和管理。把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与培养“四有”新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队伍管理,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反对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各种歪风邪气。努力构建新的运动员文化教育体系,保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完成高中阶段教育,并努力扩大高等教育的比例,提高运动员科学文化素质。实施“金牌教练工程”,通过政策引导、人才引进、教育培训、竞争上岗,优化教练员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练员的政治素质、自主创新能力和科学训练执教水平。重视训练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升训练管理水平。
切实抓好业余训练工作。按照“省有重点、市有优势、县有特色、校有传统”的指导原则和“选好苗子、着眼未来、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工作方针,大力实施“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合理规划项目布局,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全省常年坚持业余训练的总人数达到并保持在2万人左右,每年向省优秀运动队输送200名左右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建设20个左右的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40-50个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单项训练基地,在省外建设1-2个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单项训练基地,在县(市、区)建设20-30个省体育后备人才单项训练基地;建设10-12个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30-150个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00个以上的省级青少年奥林匹克体育俱乐部。开展县级业余训练考核评估,推动各市、县(市、区)加大体校和俱乐部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业余训练网络体系。改革完善以省运会为主体的青少年竞赛制度,狠抓赛风赛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对县级业余训练工作的扶持力度。大力推进体教结合,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共担、荣誉共沾”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体教结合机制,促进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的协同配合、资源整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培养更多更好的体育后备人才。
第三节体育产业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制定实施“体育产业振兴计划”,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基本建成以体育服务业为重点,多业并举、结构合理、规范发展的体育产业体系,形成全社会参与兴办、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体育产业新格局。体育产业总值增速明显高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到2010年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1.5%左右,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5%以上。“十一五”期间,全省发行体育彩票120亿元以上。
大力培育体育市场。进一步开放体育市场,放宽准入,完善体育产业政策,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不同项目的经营活动采取区别政策,分类指导。着力开发体育竞赛表演市场,逐步实现办赛形式市场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竞赛组织专业化。积极申办高水平体育赛事,争取申办一届具有较高运动水平和较大影响力的世界综合性运动会;争取每年承办国际比赛20项次以上,努力把一批重要赛事办成具有影响力的传统赛事、品牌赛事。通过行政推动、群众发动、社会参与,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赛事,营造体育竞赛的社会氛围。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和推动体育赛事资源的深度开发。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市场,为群众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健身服务。积极培育体育中介市场,努力拓展人才交流、信息、技术、培训服务业务,积极探索竞技体育职业化道路。
加强体育有形无形资产开发。以投融资体制改革为突破口,逐步使体育资产成为体育资本,通过产权转让、入股、拍卖,使用权出让,经营权转让,经营特许权拍卖,合作、合资等多种方式,实行资本运作,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壮大产业规模,增强体育发展后劲。加强对大型体育赛事、体育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知名运动员和教练员等潜在商业价值的开发,把无形资产推向市场,实现市场化经营。完善体育基金组织,创新资金运作手段,努力扩大资金规模,积极发挥基金会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做好体育系统场馆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逐步改革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努力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充分发挥南京奥体中心的公共体育设施功能和产业示范作用,全力打造成为全省体育竞赛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体育文化会展中心和一流的体育公园。
加强体育彩票发行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体育彩票发行管理体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改革创新,大力推进体育彩票的品牌建设、系统建设、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着力拓宽销售渠道,加强策划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丰富营销手段,及早推行在线即开彩票、视频彩票以及手机投注、网上投注,重视体育彩票衍生产品的开发与利用,努力培育新的销售增长点。加强体育彩票管理和销售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调动体育彩票发行人员的积极性。加强体彩发行工作的监管,高度重视运营安全,确保体育彩票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推进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体育服务认证,加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促进体育服务业发展。加强体育产业统计工作,研究、建立规范的体育产业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积极推广体育服务专业人员资格论证制度,加强体育经营和服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加强体育经纪人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体育中介组织在赛事推广和人才流动中的作用。加强体育用品的质量监管和产品认证工作,保障群众健身安全,努力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第四节体育设施
在全面完成十运会场馆修建的基础上,以新的更高起点规划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加大公共体育设施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民小区)五级体育场馆设施网络,优化空间布局,提高体育服务能力。到2010年,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从2003年底的0.94平方米上升到2.0平方米以上,其中,人均公共体育设施用地面积0.3-0.4平方米,位居全国前列。
继续加强省级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抓紧对五台山体育场改建工程进行项目策划论证,广泛争取社会资金支持,通过开发提高场地的综合效益。积极推进省体育局训练中心二期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训练、科研、康复设施,建成功能齐备的综合性竞技体育人才训练基地。积极推进洪泽湖体育运动康复基地、仑山湖水上训练基地以及南方、北方体育训练基地的建设,以满足竞技体育项目发展和训练水平提高的需要。
积极推进市、县(市、区)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各市重点建设面向公众开放的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两个中心”,即包括一个5000座左右的体育馆、一个3万座左右的塑胶跑道标准体育场、一个游泳馆在内的体育中心和5000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中心,以基本满足承办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全国以上单项高水平比赛的需要。全面提升县级体育设施建设标准,在满足业余训练设施需要的前提下,积极实施“新的四个一工程”,引导和鼓励各县(市、区)至少建设一个塑胶跑道标准田径场(同时建有能满足办赛需要的看台或预留看台用地)、一个3000座左右的体育馆(内含一片标准的赛前训练场地)、一个标准室内游泳池和一个3000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中心(内含一片标准室内篮球场),鼓励通过科学设计使多个场馆结合起来建设,以提高投资效益和运行效益。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要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适当提高体育设施的建设标准和档次。
加大基层体育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继续实施和完善基层体育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扶持制度,加大基层尤其是欠发达地区体育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认真实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体育强省建设的决定》,落实在新建住宅小区建设配套相应的体育健身设施,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参加健身活动。充分利用城市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适宜的自然区域建设全民健身活动设施。积极协调建设、土地等有关部门在体育设施建设的项目立项、土地征用、规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与优惠。
第五节科教人才
坚持科教优先,深入实施“科教兴体”、“人才强体”战略,坚持教育与训练、体育科研与运动实践相结合,努力建立适应体育强省和体育基本现代化需要的科技服务和教育教学体系,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进一步完善以省体科所为龙头、市级体育科研机构和各训练基地为基础的体育科研网络。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新建运动营养实验室、运动能力综合诊断实验室、低氧训练实验室、高原训练科研指导中心、体能训练与康复实验室,扩建生理生化实验室、力量评价实验室,建设省国民体质评价与健身指导示范工程。各市均建立具有选材、训练、监控等研究和应用能力的体育科研机构,各训练基地建立健全训练、科研、医疗、管理一体化的服务体系。不断加强体育科研开发和推广应用能力,以提高竞技体育实力为目标加强项目运动规律的科研攻关,以国民体质监测评价和科学健身指导为重点加强群众体育科学研究,争取在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研究领域出一批国内有影响的科研成果,其中有1-2项达到世界水平。加强对体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繁荣体育社会科学。
整合全省各类高等体育教育资源,健全我省体育教育体系,加强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不断推进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努力创建特色专业和品牌专业,把教育大省的人才培养优势转化为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发展优势。优化南京体育学院布局结构、专业结构,深化内部管理制度改革,大力加强内涵建设,切实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确保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合格。大力推进体教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体育学校、业余体校与普通学校合并或联办,切实提高教学质量、训练水平和培养能力。
以素质提高、能力建设为核心,全方位、多层次地推进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培训效果,全面提高体育人才素质。设立体育人才专项资金和文化教育基金,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特别是体育训练、体育经营人才,努力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建立“江苏体育发展专家库”,创办“江苏体育科学论坛”,健全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大力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积极筹建江苏省体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逐步建立起体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监督有力的体育人才市场机制,促进体育人才有序流动和国际交流。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积极推行公开选拔、考试录用、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等制度,选拔使用高层次人才。建立科学考核体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和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实现收入与业绩挂钩,职称与能力挂钩,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
第六节体育社团
按照体育社团民间化、实体化、市场化、社会化、网络化、国际化要求,进一步理顺体育总会与体育行政部门以及各体育社会团体的关系,增强体育社团的社会功能,充分发挥体育总会和各体育社团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到2010年,各市、县(市、区)全部建立体育总会、农民体育协会和老年体育协会,各乡镇建立农民体育协会和老年体育协会,绝大多数行政村建立体育健身组织,全省体育社团注册会员15万人以上。其中,省属体育社团总数不低于60个,绝大多数的省属体育社团负责人由社会人士担任。
深化运动项目协会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单项运动协会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明确协会的职责和权利。充分发挥协会的管理职能,健全协会的自律机制,扩大协会在业务管理方面的自主权。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体育事业单位改革、体育协会改革方面进行积极有益的探索;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依法成立民间体育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投资兴办符合条件的职业、半职业和群众性体育俱乐部。建立健全体育社团的工作评价体系和监督体系,促进社团合法、规范、高效运作。
第四章组织实施与政策措施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体育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体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决定》,把体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政府任期考核目标。切实把体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确保体育事业经费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公众体育需求以及国家关于城乡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规划和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行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把不应由体育行政部门行使的职能转移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同时,强化体育行政部门在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逐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体育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竞技体育训练体制,实行项目分类管理、分类指导,突出发展奥运重点项目,逐步推行与国家体育总局接轨的运动项目(项群)管理中心制,完善运动项目一线、二线、三线“一条龙”管理指导体制。重视、加强对运动员劳动、医疗等各方面的权益保障工作,继续落实和完善运动员退役的各项政策。把投融资体制改革作为加快体育产业发展的突破口,放宽体育市场准入,支持各类资本和要素进入体育经营领域,支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兴办面向社会的体育经营实体,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面向公众有偿开放,支持有条件企业和个人承办、举办体育赛事,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有偿业余训练和健身培训。加快推进体育系统经营性事业单位向企业转制,支持各类体育经营实体建立行业性自律组织。全面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
加快以法治体、依法行政进程。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强体育法制建设,建立健全符合省情和体育改革发展要求的体育法规体系。完善体育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加快体育法治化进程。进一步完善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体育市场管理体系和行政执法队伍,维护体育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灵活多样、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体育队伍的法律素质。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规范程序,减少环节,增加透明度,提高公信力。
不断完善体育工作评价体系。按照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建立健全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导的体育工作评价体系,加强体育工作的综合考核和督查。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把体育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和文明单位的评比考核体系,纳入地方年度工作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体育工作考核评比办法。适时开展“体育强镇(乡)”、“体育强县(市、区)”、“体育强市”的命名工作,夯实体育工作基础,促进基层体育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加快推进体育强省建设进程。
加强区域分类指导。按照全省三大区域的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差别化的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和鼓励政策,激发创新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推动各地优势互补、协调共进。支持苏南大胆实践,探索新路,在体制改革、设施建设、赛事组织、产业开发等方面先行一步,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头作用。利用苏中承南启北的地域优势,着力推进各项体育事业快速发展,使其在南北互动发展中发挥纽带作用。坚持和完善扶持政策与办法,加大对苏北的支持和指导力度,促进苏北加快发展、迎头赶上。完善南北结对挂钩扶持机制,认真做好体育对口支援工作。鼓励和支持各地在竞赛组织、人才培养、市场开发等方面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和交流,实现双赢,共同发展。
营造良好的体育发展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加强体育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健身、人人参与的浓厚体育氛围,全面提高全民健身意识,使体育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建立和完善体育新闻工作机制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搭建有效平台,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与合作,为体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积极配合办好《扬子体育报》等新闻媒介、专业频道(率)和专栏,努力提高质量,扩大受众面。精心办好江苏体育网,优化结构,丰富内容,活跃形式,扩大影响,使之成为宣传江苏体育的重要阵地和窗口。坚决与体育领域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作斗争,努力维护体育的公正性和纯洁性。积极开展体育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内外发展体育的先进经验,密切友好关系,为事业发展服务。深入挖掘体育内涵,加强体育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体育在传播先进文化、塑造时代精神方面的积极作用和社会功能。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省体育局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按照本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制定专项事业发展子规划,各市、县(市、区)体育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进一步细化本地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确保在总体要求上方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提高规划的管理水平和行政效率。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管理和监督,结合年度体育工作,逐年逐项分解目标,明确进度、明确要求、明确责任,对规划落实情况特别是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2008年奥运会后,省体育局将组织力量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检查规划落实情况,分析规划实施效果,必要时对规划目标进行适当调整。
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全省体育系统要大力弘扬十运精神,紧紧抓住江苏体育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自觉增强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顽强拼搏的工作态度,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勇攀高峰,努力开创全省体育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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