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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夏季和汛期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10-0004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监〔2010〕52号 发布机构:市安监局
生成日期:2010-07-12 公开日期:2010-07-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夏季和汛期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0〕12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夏季和汛期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常安监〔2010〕52号
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0〕52号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夏季和汛期烟花爆竹
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夏季和汛期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0〕12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当前,上海世博会正在举办,江苏省第十七届省运会也将于10月份在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举行,各辖市、区安监局要充分认识做好夏季和省运会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工作。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强化行业自律和安全责任承诺,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禁超量储存和混放;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降温除湿、防雷防汛等工作,严格执行产品配送和流向登记制度,确保安全。
    三、强化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各辖市、区安监局要进一步落实“打非”工作的主体责任,特别要强化省市交界、非法经营A级烟花的重点乡镇基层政府的责任,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和“打非”工作力度,严防非法经营事故的发生。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关于加强夏季和汛期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苏安监〔2010〕127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做好夏季和汛期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夏季和汛期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夏季是各类事故的多发季节,烟花爆竹在生产储存过程中因高温、潮湿、雷雨等气候因素,极易引发事故。当前,上海世博会正在举办,各级安监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当前特别是夏季和汛期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和政治敏锐感。针对今年气候多变的特点,结合本地实际,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为平安世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加强督查,切实做好夏季事故防范工作

  各地要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三超一改”和“三违”等违规违章行为。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加强跟踪检查,必要时责令事故隐患单位停产整改。要指导和督促企业有针对性的落实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1、严格落实高温停产制度。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高感度药物工房室温超过32℃、一般工房室温超过35℃必须停止生产;

  2、高温期间停产的生产企业,生产区内严禁存放各类药物及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对原涉药工房要认真清扫,防止散落药物自燃。对生产区内存放的原材料,企业要按照其性能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妥善保管,严防原材料及半成品外流和被盗;

  3、落实好高温停产期间巡查值班制度,应对各类突发事故;

  4、做好高温复产前的安全验收工作,安全条件不达标的企业一律不得生产;

  5、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加强对仓储设施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烟花爆竹仓储设施内部的温度和湿度,确保储存安全;

  6、做好各类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加强对防雷、防静电、报警等装置的检测,确保安全设施运行可靠;

  7、要针对夏季和汛期的季节特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反应、有效处置。

  三、抓住停产和淡季的有利时机,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条件的整顿提升工作

  各地安监部门要指导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利用高温停产和经营储存淡季,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宣贯新修订的《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严格按照国家新规范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大安全投入,对工房、仓储设施进行改造;认真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2008)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和台账,明确流向登记工作责任,强化企业安全基础工作。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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